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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专利常见问题】日本实用新型专利可以申请技术评价书吗?有什么用?
时间: 2026-04-22 点击次数: 617
可以申请,且是日本实用新型维权的法定前置条件。日本实用新型仅做形式审查即授权,技术评价书(実用新案技術評価書) 是 JPO 出具的、关于权利有效性的官方检索与评价报告。

Part.1

基本规则

申请主体:任何人均可申请(权利人、被诉方、第三方均可)。

申请时机:实用新型申请后、授权后均可申请;无次数限制。

审查内容:JPO 审查官检索现有技术,评价新颖性、创造性(進歩性)、实用性。

周期:通常3–6 个月。

费用:官费约34,000 日元(按权利要求数量)。

Part2

核心作用(法律强制 + 实务价值)

1. 维权法定前置(关键)

依据《实用新案法》第 29 条:未取得技术评价书并向侵权方出示 + 警告前,不得行使实用新型权(起诉、发禁令、索赔等)。

法院立案必须要求提交技术评价书;无此文件直接不予受理。

2. 权利稳定性评估

提前知晓权利是否存在新颖性 / 创造性缺陷,避免后续无效风险。

评价为正面(有新颖性、创造性) → 维权底气足、谈判筹码高。

评价为负面 → 可考虑修改权利要求、分割申请或放弃维权。

3. 侵权诉讼与谈判证据

正面评价书是强证据,法院采信度高。

谈判中可作为威慑工具,促使对方和解。

4. 应对无效宣告

若被提无效,正面评价书可作为抗辩依据,提高维持权利的概率。

Part3

需要注意

不影响权利本身:评价书不直接决定权利有效 / 无效,仅为判断材料;权利仍需通过无效审判终确认。

可多次申请:首次评价负面,修改权利要求后可再次申请新评价书。

中国申请人常见场景:PCT 进入日本实用新型、巴黎公约进入日本实用新型,维权前必做。


以上就是今天的内容分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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