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产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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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详情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近期发布多项通知。首先,《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即“尼斯分类”)第13版2026年版,将于 2026年1月1日 正式实施。再者,根据WIPO 第147号尼斯协定通知,卡塔尔国政府已于2025年11月10日 提交了加入《有关商标注册用商品与服务国际分类的尼斯协定》的文书。该协定将于2…… -
查看详情马尔代夫政府已作出重大举措:在经济发展部下设立马尔代夫知识产权局(Maldives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简称 MIPO),以整合该国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简称 IP)权利的行政、注册与执法职能。此项举措已通过《马尔代夫知识产权局法》(2025 年第 …… -
查看详情Part.1日本商标检索的核心数据库与工具1、J-PlatPat(JPO官方商标检索系统)①简介:J-PlatPat是日本特许厅(JPO)提供的官方商标检索系统,是日本商标检索的核心工具。②功能:检索已注册商标和正在申请中的商标。支持关键词检索、分类号检索、申请人检索等。提供商标图像、申请信息、注册信息等详细数据。③特…… -
查看详情Part.1主张优先权的时限1、核心时限:自原属国(如中国)的首次商标申请日起 6个月内。法律依据: 《巴黎公约》第4条C(1)款明确规定,商标申请的优先权期限为6个月(工业设计为6个月,发明专利为12个月)。2、计算方式:①起始日:原属国的申请日(以商标局受理回执上的日期为准)。②截止日:6个月后的对应日(如原申请日…… -
查看详情Part.1申请时的名称与地址填写要求1、严格一致性原则强制要求: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名称和地址必须完全一致于提交的主体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不一致的后果:形式审查阶段会被JPO发出「補正通知」(补正通知书),要求30日内修正。逾期未修正将导致申请被驳回(《商标法》第5条之2)。2、语言与格式规范①日本国内…… -
查看详情根据日本《商标法》的规定,中国个人或企业(即在日本境内无固定住所或营业场所的外国申请人)在申请日本商标时,必须委托日本境内的专业代理人,具体要求如下:Part.1代理机构资质要求1、法定代理主体:日本弁理士(Patent Attorney):必须持有日本国家资格,并在日本弁理士会(JPAA)注册。弁理士法人(Paten…… -
查看详情根据日本《商标法》的规定,中国个人或企业(即在日本境内无固定住所或营业场所的外国申请人)在申请日本商标时,必须委托日本境内的专业代理人。Part.1法律依据(日本《商标法》第8条):1、在日本无住所或营业场所的外国人(包括中国个人或企业),办理商标注册及相关手续时,必须通过日本国内的代理人进行。2、该代理人必须是日本弁…… -
查看详情美国专利申请被驳回后放弃答复时,费用补救存在严格限制,时间成本主要通过技术成果再利用挽回。核心逻辑是:USPTO 收取的费用为 “服务对价” 而非 “授权保证金”,故常规情形不予退还,但特定条件下可追回部分费用;时间成本则需通过技术档案复用、权利转化等方式降低损失。Part.1费用成本的补救:“原则不退还,例外可追索”…… -
查看详情由于商标抢注现象的频繁发生,引发了德国商标局官方的高度重视。他们也开始对商标审查愈发严格。我们近期代理的案子就收到这样的审查意见:针对贵司委托本所代理的德国商标申请,由于近期德国商标新申请案件激增,官方对德国商标的审核愈发严格。近日,我司收到了官方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详见附件。本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内容如下:德国商标审查员…… -
查看详情美国专利授权后被他人挑战无效时,核心遵循“专利推定有效”原则,举证责任由提出无效主张的一方承担,但不同程序中的证明标准存在显著差异。专利权人应对的关键在于精准识别程序类型、依托证明标准差异构建抗辩体系,并做好证据管理与时限把控。以下从举证责任核心规则、主要无效程序应对路径、分阶段策略及关键实务要点展开说明。Part.1…… -
查看详情在美国,共有专利的申报与转让 / 许可遵循 “默认可单独实施、转让需书面、排他许可需全体同意” 的规则;申报时应在 ADS 列明所有共有人,并确保发明人签署誓言 / 声明,必要时提交转让证明。Part.1共有专利的申报要点1、主体与文件共有人应在申请数据表(ADS)中完整列明所有申请人姓名、地址、国籍及实体资格(大 /…… -
查看详情美国专利申请文件提交后,若USPTO发现缺少必要材料(如核心文件、附图、费用等),会通过标准化流程通知申请人补正,而补正后的申请日确定需区分“形式缺失”与“实质核心缺失”两种核心场景,具体规则如下:Part.1USPTO针对材料缺失的通知方式与补正要求USPTO会根据申请类型(临时申请/非临时申请)及缺失材料的“核心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