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美南美商标注册
格林纳达商标注册
格林纳达商标概述
1、格林纳达位于东加勒比海向风群岛的南端,南距委内瑞拉海岸约160公里。格林纳达原为英国殖民地,于1974年2月14日宣布独立。农业和旅游业是经济的基础,主要农产品肉豆蔻产量约占世界总产量的三分之一,仅次于印度尼西亚,居世界第二位。
2、商标法包括1939年4月12日生效的第6号法令和1939年10月12日的条例。
3、在格林纳达商标权的获得基于英国注册。
4、申请人资格:任何根据1938年英国商标法在英国注册的商标所有人,或通过转让或其他方式而获得对一注册商标使用权者,均可在该商标英国注册有效期内,就其所核定的全部或部分商品向格林纳达商标注册当局提出注册申请。
在英国取得商标注册使用人的,可以向格林纳达申请注册为商标使用人。
5、注册遵循“使用在先”原则,接受一表多类。
2、商标法包括1939年4月12日生效的第6号法令和1939年10月12日的条例。
3、在格林纳达商标权的获得基于英国注册。
4、申请人资格:任何根据1938年英国商标法在英国注册的商标所有人,或通过转让或其他方式而获得对一注册商标使用权者,均可在该商标英国注册有效期内,就其所核定的全部或部分商品向格林纳达商标注册当局提出注册申请。
在英国取得商标注册使用人的,可以向格林纳达申请注册为商标使用人。
5、注册遵循“使用在先”原则,接受一表多类。
有效期及续展
商标有效期自申请之日起算10年,到期日前6个月可以办理续展,宽展期6个月。
所需文件
1、申请人名称及地址;
2、申请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标图样;
4、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5、委托书(公证及使馆认证);
申请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公告(1个月)--核准发证
整个过程如果顺利的话,大约需要12-16个月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