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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台湾专利无效制度
时间: 2025-10-27 点击次数: 885

前言

台湾地区专利无效制度采用 “行政举发为主、司法确认为辅”的二元架构,其核心程序为经济部智慧财产局(TIPO)的行政审查,后续可衔接行政诉讼。以下是关键要点及与大陆制度的对比分析:

一、法律框架与流程

1. 核心法律依据

《专利法》([敏感词]修订:2022年)

《智慧财产案件审理法》(设立专业法院)

管理机构:经济部智慧财产局(TIPO)

2. 核心程序:专利举发(行政程序)

【举发人提出申请】——【TIPO形式审查】——【通知专利权人答辩】——【TIPO实质审查】——【举发成立,撤销全部/部分专利权】——【举发不成立,维持专利权】——【当事人不服可提行政诉讼】

3、关键特征:

行政程序前置:无效宣告必须通过TIPO举发程序(与大陆类似,区别于香港直接诉讼)。

司法审查:行政诉讼由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IPC Court)专属管辖(大陆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管辖)。

二、举发程序关键规则

1. 举发事由(《专利法》第71、119、14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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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举发需基于 具体证据(如对比文件、使用公开证明)。

    同一专利权不得以相同证据和理由重复举发(避免程序滥用)。

    2. 程序流程

    期限:

    答辩期:专利权人收到通知后 1-3个月(可延期2个月)。

    TIPO审查周期:平均 12-18个月(复杂案件可延长)。

    证据规则:

    非中文证据需附繁体中文译本(翻译成本占举发成本30%-50%)。

    接受域外证据(如USPTO/EPO检索报告),但需公证认证。

    并行程序:

    侵权诉讼中被告可提举发,法院通常中止侵权审理(与大陆“民行交叉”处理类似)。

    三、司法审查阶段

    1. 管辖与程序

    专属管辖: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IPC Court)一审 → [敏感词]行政法院终审。

    审查标准:

    聚焦 法律适用和程序合法性(原则上不审查新证据)。

    例外:可采纳新证据若证明TIPO决定存在明显错误。

    周期:行政诉讼平均 1.5-2年。

    四、两岸专利无效制度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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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企业实战策略

    1. 举发程序关键技巧

    证据组合:针对发明专利,优先采用 “对比文件1+公知常识” 组合攻击创造性。

    程序突袭:在侵权诉讼中同步提举发,迫使专利权人双线作战。

    修正限制:专利权人答辩时可限缩权利要求(不得扩大范围)。

    2. 成功率数据(201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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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法院改判率指TIPO决定被司法推翻的比例。

    六、特殊场景处理

    1. 两岸并行无效

    策略选择:

    若专利同时在陆台两地注册,优先在大陆发起无效(周期短、成本低)。

    大陆无效决定可作为台湾地区举发证据(需公证及繁体译本)。

    风险提示:

    台湾地区法院对大陆证据采信严格,需通过海基会认证。

    2. 产业差异应对

    电子/半导体:侧重技术特征比对,善用TIPO的专利检索系统(TW-Patent Search)。

    医药专利:依赖实验数据真实性审查,举发人可请求TIPO调取药证审批文件。

    七、制度发展趋势

    1、数字化加速:2023年推行 电子举发系统(缩短书状往来时间30%)。

    2、两岸协作:通过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简化公文书认证流程。

    3、司法专业化:扩大技术审查官在专利诉讼中的调查权(2022年修法强化)。

    企业行动建议:

    针对高风险专利:提前布局防无效设计(如保留研发实验日志、第三方认证报告)。

    应对举发:专利权人应在答辩期限缩权利要求并补充实施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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