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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商标资讯:ARIPO商标在坦桑尼亚国内失去保护
时间: 2025-11-03 点击次数: 741

[敏感词]资讯

近日,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的[敏感词]通告:

坦桑尼亚上诉法院于2025年9月26日作出关键判决,裁定通过ARIPO(班珠尔议定书)注册的商标,在坦桑尼亚国内法下不受保护。

这一判决的根源在于,坦桑尼亚并未在国内正式批准《班珠尔议定书》。其直接后果是,通过ARIPO的班珠尔体系注册的商标在坦桑尼亚国内法下无法获得保护。这意味着,仅持有ARIPO注册商标(并指定坦桑尼亚)的权利,在坦桑尼亚境内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

ARIPO已宣布在另行通知前,坦桑尼亚不再具备作为《班珠尔议定书》指定国的资格。此项中止决定既影响新申请中指定坦桑尼亚的请求,也影响该国现有ARIPO注册的法律效力。

这一影响范围涵盖了所有通过ARIPO系统指定坦桑尼亚的商标注册,无论是新申请还是已经注册的商标。对于已经在坦桑尼亚市场开展业务或计划进入该市场的企业来说,这无疑是一个重大变化。

因此需要提醒大家:

如果您拥有指定了坦桑尼亚的ARIPO注册商标,应及时重新提交坦桑尼亚单一国商标申请,以建立有效的法律保护。

如果您希望在坦桑尼亚获得保护的商标,在《班珠尔议定书》的法律地位问题解决前,所有后续申请都必须通过单一国途径申请才能获得在坦桑尼亚的有效商标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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