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二维码 关注我们
15219461683
行业资讯
行业资讯
知产知识
【一文看懂】北马其顿商标异议制度
时间: 2025-10-25 点击次数: 903

                        北马其顿

                        商标异议制度

图片


北马其顿

商标异议受理机构

图片
图片

北马其顿采用双层级行政审查体系:

1、行政主管机构

[敏感词]工业产权局(SOIP)异议处:负责案件受理、形式审查及初步裁决

工业产权上诉委员会:由3名法律和技术专家组成,处理复审及复杂案件

2、司法管辖机构

对行政裁决不服的,可向斯科普里行政法院提起上诉

终审可提交至北马其顿[敏感词]法院知识产权分庭(2022年设立)

代理特殊要求:

外国申请人必须委托北马其顿注册专利代理人提交

非马其顿语文件需经司法部认证翻译(中文文件需经北马其顿驻华使馆认证)

商标异议

图片


北马其顿

商标异议提出时机

图片
图片

北马其顿实施混合异议期制度:

1、首次公告期

商标通过形式审查后在SOIP官网公告90天

异议申请须在公告截止日18:00前完成电子提交

2、补充异议期

商标注册后5年内可基于下列事由提出补充异议:

a) 发现新的恶意注册证据

b) 商标实际使用违反公共道德(如涉及非法跨境贸易)

3、巴尔干特别规则

西巴尔干地区申请人可申请30天宽限期(需提供区域经济组织证明)

商标异议

图片


北马其顿

商标异议申请依据

图片
图片

根据《工业产权法》第8、12、15条及《欧盟稳定与联系协议》第69条,法定异议理由包括:

(一)[敏感词]禁止事由

1、缺乏显著性

仅由西里尔字母通用名称构成(如Млеко牛奶)

擅自使用巴尔干保护地理标志(如Охридска риба奥赫里德湖鱼)

2、公共秩序违反

包含[敏感词]历史遗产符号(如Самовила神话精灵图案)或民族分裂内容

(二)相对禁止事由

1、在先权利冲突

与北马其顿/欧盟已注册商标构成商品混淆(尼斯分类第12版)

复制在巴尔干地区知名的未注册商标(需提供三国以上销售记录)

2、跨境商业标识权

与在塞尔维亚、阿尔巴尼亚等邻国注册的商号存在实质性相似

(三)特殊保护事由

1、宗教文化遗产

非法使用东正教修道院特有标识(如斯科普里圣克莱蒙特徽章)

2、欧盟预合规条款

违反《欧盟地理标志条例》(EU 1151/2012)关于农产品命名的规定

商标异议

图片

北马其顿

商标异议流程

图片
图片

阶段1:电子提交(0-1个月)

通过SOIP电子平台(SOIP E-Services)提交异议声明(马其顿语)

需附:

经海牙认证的在先权利证明

商标实际使用证据(含当地税号的开票记录)

巴尔干市场分析报告(适用驰名商标时)

缴纳费用:35,000代纳尔(约570欧元)

阶段2:形式审查(1-2个月)

SOIP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常见补正要求:

补充北马其顿商会出具的进口商品清单

更新代理委托书的司法部认证

阶段3:实质答辩(3-5个月)

被异议方在60日内提交答辩书(可申请一次30日延期)

需同步提交商标使用承诺书(需经公证处认证)

阶段4:证据交换(5-9个月)

双方进行多两轮证据提交(每轮间隔45天)

接受欧盟统一证据格式(如CEF电子文档标准)

阶段5:听证程序(9-12个月)

工业产权上诉委员会组织线下听证会(斯科普里总部强制出席)

双方提交技术对比报告(不超过40页,双语版本)

阶段6:行政裁决(12-15个月)

可能裁决结果:

完全撤销被异议商标(2023年成功率38%)

要求附加区别性元素(如增加地理标识)

驳回异议申请

阶段7:司法救济(15-30个月)

败诉方可向斯科普里行政法院上诉(期限为60日)

[敏感词]法院审理平均耗时18-24个月

商标异议

图片

北马其顿

商标异议周期

图片
图片
图片

时效优化工具:

加速程序:对中小企业(雇员<50人)提供9个月快速裁决

证据互认:塞尔维亚、阿尔巴尼亚的商标数据可直接采信

实务操作建议

1、文化敏感处理

提交前咨询东正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宗教元素的合规意见

避免使用争议历史人物名称(如亚历山大大帝相关标识)

2、区域协同布局

同时注册西里尔字母和拉丁字母商标版本(覆盖塞尔维亚等邻国市场)

利用中欧自由贸易协定(CEFTA)成员国商标数据互认机制

3、证据链管理

提供经北马其顿央行认证的跨境支付记录(如西联汇款凭证)

社交媒体证据需公证并翻译关键评论内容

4、成本控制策略

申请欧盟入盟前援助基金(IPA III)补贴(覆盖60%官费)

采用分期付费模式(申请费40%+听证费50%+结果费10%)

商标异议


我们的优势
Copyright © 2024 柏斯特(深圳)国际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20241697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