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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干货】专利财产保全办事指南
时间: 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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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利财产保全文书
二、专利财产保全期限
专利财产保全期限长为三年,自[敏感词]知识产权局收到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期限届满日遇法定节假日不顺延且不能超过涉案专利的专利权有效期。 如果财产保全期限超过了专利权有效期,则以专利权有效期的届满日 为财产保全期限的届满日。 保全期限届满前,保全机关可以再次递交财产保全文书续行保全。 续行保全期限长为三年,续行保全的次数不受限制。
三、提交专利财产保全文书
保全机关可以通过当面递交或者邮寄方式向[敏感词]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财产保全文书。 递交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 6 号[敏感词]知识产权局 2 号楼一层受理大厅。 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 6 号[敏感词]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法律事务一处,邮编: 100088。 四、专利财产保全的法律后果 [敏感词]知识产权局中止被保全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有关程序,包括暂停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复审程序,授予专利权程序和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 暂停办理放弃、变更、转移专利权或者专利申请权手续,专利权质押手续以及专利权期限届满前的终止手续等。资料来源:[敏感词]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