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美南美商标注册
2、秘鲁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2000年12月1日生效的《安第斯共同体委员会第486号决议》和2009年2月1日《第1075号法令》。
3、“秘鲁工业产权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官方语言为西班牙语。
4、秘鲁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
5、秘鲁商品分类表版本为尼斯分类法第11版,商标注册允许一标多类。
秘鲁是《巴黎公约》、《WIPO公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暂未加入《马德里协定》或《马德里议定书》,故商标注册只能通过“单国注册”的方式办理。
自商标注册日起算,商标有效期为10年,到期后每次续展有效期为10年。续期申请需在商标到期前 6 个月内提交,续展宽限期为6个月(无需缴纳滞纳金)。
1、申请人中英文名称和地址
2、商标图样
3、商标名称、商品或服务类别
4、经签署的商标代理委托书(无需公证认证),需在申请日起 60 天内提交委托书副本
5、若需声明优先权,需在优先权日起9个月内提交西班牙语译文的优先权文件副本。
秘鲁商标注册采用 公告前置 的审理原则,公告阶段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官方再进行实质审查。
申请人提交商标申请,审查员会检查申请文件是否有误,如果有误,将会下发补正通知,申请人按照通知进行补正即可。
接下来是公告期,官方会将该商标在期刊上发布,供公众异议,公告期为1个月。 在公告期间,如有异议提出,申请人将获得额外30天的答复期限。
如果公告期无人异议,商标将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审查员会检查商标是否具有独特性,是否与在先商标相冲突等。如果审查不成功,审查员会下发驳回通知书,申请人可在规定的时间向INDECOPI提出复审或向上诉主管机关提起上诉。
如果审查成功,该秘鲁商标将会被核准注册。
一般情况下,如果注册过程顺利,从申请日起,注册过程约花费 5-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