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洲商标注册

2、“马耳他[敏感词]知识产权局”负责统一管理商标事务,官方语言为马耳他语和英语。
3、马耳他的商标制度为单类别制度。
4、马耳他法律规定在一个申请人名下的联合商标和商品商标可以申请注册,但对集体商标能否注册未作规定。
5、马耳他使用的是国际商品分类,提交申请时,申请人应当依商品的不同类别分别提出。商品服务采用国际尼斯分类。
马耳他是《巴黎公约》、《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商标法条约》、《TRIPS协定》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也是欧盟成员国,故马耳他商标注册既可以通过“单一[敏感词]注册”的方式办理,也能通过“欧盟商标注册”的方式办理。
商标专用权从申请日期起算,有效期 10年,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 10年。提前 6个月可办理;宽展期 6个月。
1、申请人名称和地址 ;
2、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 /服务名称;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签署;
5、在申请人希望利用较早申请的情况下要求优先权的声明。
商标申请提交后,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包括相对理由和[敏感词]理由的审查)。
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要求和分类信息是否符合规定,实质审查包括对商标显著性、是否违反禁注禁用条款和是否与在先商标形成冲突的审查。
商标申请审查通过后,如果没有发生驳回理由,商标申请将予以核准并公告。公告期为2个月,在此期间任何利益相关人均可提出异议。
若无异议或异议被驳回,则商标注册完成。
一般情况下,马耳他的商标注册大约需要六至八个月,若此期间发生异议等情况,时间会相应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