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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
欧洲专利申请
德国专利注册
德国专利概述
德国,是位于中欧的联邦议会共和制[敏感词],全球[敏感词]创新力的经济体。德国是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敏感词],世界[敏感词]的高端制造业强国,是欧洲[敏感词]经济体,被誉为“欧洲经济火车头”,经济总量位居欧洲首位。
德国和联邦徳国专利法是德国的[敏感词]部专利法于1877年颁布。现行的专利法于1968年颁布,并在1977年和1980年作了修改。现行专利法的保护对象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另有专门法规予以保护。
在专利审査上,联邦德国采取早期公开的延迟审査制。早期公开后有7年的临时保护期限,在此期限内申请人可以作出是否将其申请提交实质审査的决定。关于异议程序。
专利类型及保护年限
  • 专利类型

    1、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20年
    2、实用新型专利:自申请日起10年
    3、工业品外观专利:自申请日起25年

  • 专利申请语言

    德语

  • 专利主管部门

    德国专利商标局

  • 专利申请途径

    申请人可以向德国专利商标局直接递交申请。要求优先权的情况下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需要在递交中国在先申请的12个月之内向德国专利商标局递交申请。
    另外,通过PCT(“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即《专利合作条约》的英文缩写)途径进入德国也很常见。PCT申请进入德国的期限为自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

专利审查制度

包括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德国发明专利申请人可以分离出德国实用新型,德国实用新型申请日和优先权日与发明专利申请相同,分离的期限为发明专利申请程序结束(比如申请被撤回、被视为撤回、或被驳回等)或异议程序结束的月末起两个月之内,但必须在申请日起十年之内。从发明专利申请分离出德国实用新型时,原有的发明专利申请程序仍继续进行,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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