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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
亚洲商标注册
乌兹别克斯坦商标注册
乌兹别克斯坦商标概述
商标制度
  • 商标法

    乌兹别克斯坦商标法自1993年6月2日实施,2001年9月22日施行新商标法;

  • 官方语言

    乌兹别克语

  • 申请原则

    商标注册采用在先使用原则,文字、图形、三维图形和其他显著性要素组合,可指定颜色;

  • 商标类别

    商品服务采用国际标准尼斯分类;可注册商标种类: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

  • 保护期限

    乌兹别克斯坦商标注册有效期:10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0年。
    续展的申请可以在期满前12个月内提出,也可在期满后6个月宽展期内提出但须缴纳额外费用。
    注册商标连续不使用撤销时间:5年。

申请方式

乌兹别克斯坦是《TRIPS协定》《巴黎公约》《WIPO公约》《尼斯协定》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也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故乌兹别克斯坦商标注册可以通过“单一国注册”或“马德里国际注册”的方式办理。

申请流程
01
申请

向商标局提交商标申请文件

02
形式审查

申请递交后 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

03
实质审查

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 是否与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是否违背商标法的禁用条款 。对于不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审查官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驳回理由。申请人在接到该驳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内可提交复审,否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放弃,申请日和申请号均不予保留。

04
商标公告

经审查,审查官认为商标申请可以被接受后,便会在官方商标公告上刊登公告。自公告日 3 个月为异议期 回,时间将会有所延长。

05
注册核准

经异议被裁定可以注册的商标,或经公告没有异议的商标将获准注册并下发注册证。整个顺利的申请过程(如果没有驳回、异议等情况出现) 大概需要10-15个月。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姓名及地址

2、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原件,需签字,盖公章

5、如需提交优先权,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及对应的翻译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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