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洲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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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途径
1、直接申请
2、以PCT国际申请为基础申请 -
申请语言
中文或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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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期限
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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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制度
形式审查
一般而言,在HKIPD提交短期专利申请,并无时限。但如果申请人通过巴黎公约主张优先权的话,则须在早优先权日的12个月内向HKIPD提出短期专利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A、以申请人所选择的法律程序所采用的语言(即英文或中文)拟备并由申请人签署(表格第P6号第16部分)的表格第P6号;
B、专利说明书;
C、发明名称和摘要的中文及英文版本;
D、发明人和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和地址;
E、优先权信息(如要求优先权)。
任何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都可以在香港申请短期专利。一般而言,提交短期专利申请并无时限。但如果申请人拟声称因在巴黎公约成员国或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地区先提出申请而享有优先权,则须在提交先申请后12 个月内,在中国香港提出短期专利申请。香港知识产权署对短期专利只进行形式审查而不进行实质审查。只要该申请在形式上符合要求,即可被授予专利权并公告。
以PCT 国际申请为基础的香港标准专利和短期专利注册《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专利合作条约》亦适用于香港。根据PCT 提出的国际专利申请可以通过指定中国而在香港获得标准专利或短期专利保护。
1.以PCT 申请为基础的标准专利申请,按照标准专利申请两阶段的做法进行。
提出记录请求的期限:如果该申请是国际局以中文进行公布的,则相应的期限是从中国[敏感词]申请号通知书发文日起6 个月内;如果专利申请是国际局以其他文字进行国际公布的,则相应的期限是从中国专利局公布该申请之日起6 个月内。提出注册与批准请求的期限:自中国专利局授权公告之日起6 个月内。
2.以国际申请为基础的短期专利申请,凡一国际申请人寻求实用新型专利并指定中国,在其进入中国[敏感词]阶段后,其申请人可以就该申请获得香港短期专利。提出申请的期限:在该国际申请进入中国[敏感词]阶段后六个月或在中国[敏感词]申请号通知书发文日起6 个月内的任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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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途径
直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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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语言
中文或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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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期限
初始有效期5年
长可延长至25年 -
审查制度
形式审查
1、设计专利的中英文名
2、设计产品的图样
3、设计专利的简要说明
4、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地址)
5、设计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地址)
香港对外观设计单独立法保护。香港知识产权署外观设计注册处接受外观设计申请,并对其进行形式审查,经批准后即予以注册和公布。外观设计必须能应用于工业产品,一个申请可以包含多项外观设计。
一项外观设计要求在香港得到保护时,只要向香港知识产权署提交一个外观设计申请即可。如果申请人已在任何巴黎公约国或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包括中国)、地区、或地方就一项外观设计提交首次申请注册后,在6个月内在香港特区申请注册,可声称其具有优先权。
注册处收到申请后即给出申请日及申请号。
审查有关申请是否符合形式上的规定。
外观设计申请符合形式上的规定,则将被记入外观设计注册记录册,知识产权署将发出注册证明书,在宪报刊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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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途径
直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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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语言
中文或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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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期限
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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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制度
形式审查
香港的标准专利有两个类型:原授权标准专利、转录标准专利
由于目前前往香港申请的专利类型主要以转录标准专利和短期专利居多,所以[敏感词]将为大家介绍转录标准专利申请的相关内容。
转录标准专利的申请流程分为两个阶段,分别是“指定专利申请提交记录请求”和“香港提交注册与授权请求”。
在指定专利申请(即在上述三个[敏感词]或地区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公开后的6个月内,申请人应向中国香港知识产权署(HKIPD)提交备案记录请求,该阶段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A、一份记录请求的表格;
B、一份已公开的指定专利申请副本;
C、发明名称和摘要的中文及英文版本;
D、发明人和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和地址;
E、优先权信息(如要求优先权)。
F、PCT申请的具体信息(如有)
申请人必须在HKIPD发表记录请求或指定专利当局授权指定专利后6个月内(两者以较后者为准),在HKIPD提交注册与授权请求,该阶段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A、一份注册与授权请求的表格;
B、一份已获授权公告的指定专利说明书副本;
C、发明的中、英文名称。